兵役事項
學生兵役基本資料建立 |
1、學生兵役基本資料表本組放置於新生資料袋。 3、新生註冊報到時繳回生輔組彙整俾利辦理緩徵(未役)或儘後召集(已役)作業。 4、如未繳交學生兵役基本資料表者,如有兵役問題須自行負責。 |
|
在學證明書申請(兵役專用) |
1、已辦理緩徵或儘後召集申請核准在案仍收到徵集令或點、教召令者。 3、並持『暫緩徵、召集用在學證明書』及召集令正本,繳交至區公所兵役課或後備司令部,得以免去本次徵集或召集。 |
|
軍訓課程折抵役期之申請 |
個人申請: 1、請先至教學組申請歷年成績單,到庶務組繳費後。 通訊辦理: 1、進入臺北城市科技大學網站。 3、下載折抵役期證明申請表 4、確實填寫後以郵寄方式送達本組。 文件」。 b、內附5元郵票2張(成績單1張10元)。 c、回郵信封:請貼足掛號25元郵資,信封上務必註明收件人姓名、 收件人住址。 5、如委託親友辦理者須備有委託書(如附件),否則概不受理。 *本組接獲同學來函後,將盡速完成績單申請、驗印等事宜,並將文件寄回。 |
|
學生戶籍資料變更 |
1、須檢附身分證影本及填寫申請表(請至本組網站下載)。 |
|
離校學生之兵役作業 |
1、經核准緩徵之學生,於離校1個月內(畢業、休學、退學、經開除學籍或 中途離校者),本組將依規定繕造離校學生緩徵或儘召原因消滅名冊, 送各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廢止其緩徵核准,並依法徵集 或點、教召服役。 承辦人將定時下載離校資料,整理、並造送離校學生緩徵原因消滅名冊。 3、如於學年度應屆畢業者,免造送畢業離校緩徵原因消滅名冊(即當年度 畢業典禮日,準時領取畢業證書者)。 |
|
延長修業年限學生之兵役作業 |
1、經核准緩徵之同學,如因補修學分而未能如期畢業者,於新學年度開學 1個月內,須造送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名冊送各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、 縣(市)政府,辦理未能如期畢業學生之延長緩徵。 造送緩徵原因消滅名冊。(準時於預定畢業日期畢業者,則免造送緩徵 原因消滅名冊)。 3、造送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名冊,該冊內之學生,須完成註冊程序,且經教學 組核定之學生方能辦理。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