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學組事項

 

一. 综理學籍事項:
學生戶籍,通訊地址資料變更
1、須檢附身份證正本。(男生戶籍須向生輔組申請修改)
2、至進修部教學組(圖資大樓3樓)向各系科承辦人填表申請
學生戶籍,通訊地址更改申請書
 
學生姓名、年齡、籍貫資料變更
1、須繳交戶籍謄本正本(記事須展開)。
2、至進修部教學組(圖資大樓3樓)向各系科承辦人填表申請
學生姓名、年、籍更改申請書
 
學生辦理休、退、復學
1、先至進修部教學 組承辦人領取申請表。
2、辦理休、退學要經導師及系科主任簽核。
 3、再至各會辦單位簽核。
4、另須檢附資料:
①辦理休、退、轉學者須攜帶:學生證。
②需持家長(或監護人)同意書至教學 組辦理。
③若於學期2/3前,辦理休退學者,需持家長或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存摺(帳號部份影本)及繳費註冊單學生聯(第三聯)至教學組辦理部分學雜費退費。
④辦理退學欲辦理[修業證明書]者附2吋照片一張,於三個工作天後自行領取。
學生休、退、復學申請表。
放棄學生平安保險切結書(休、退學用) 。
撥款委託書(休、退學用)。

 

二. 學生請領證件事項:
學生證遺失或毀損申請補發
1、學生證遺失或損壞無須登報作廢,須至教學組櫃檯領取申請單並填妥申請項目。
2、至庶務組繳交工本費200元,另繳交照片一張(繳交照片背面請書寫班級、姓名、學號)。
3、申請單須再繳回教學組承辦人員。
4、於三個工作天領取。
學生各項文件證明申請單。
 
學位證書(畢業證書)遺失申請補發
1、攜帶 身份證正、反面影本至教學組申請補發,並繳交工本費100元。
2、可通訊申請畢業證明書補發,通訊申請另附工本費100元、回郵信封貼足掛號郵資及聯絡電話。
學生各項文件證明申請單。
 
休學、修業暨轉學證明書遺失申請補發

1、攜帶2吋照片一張。
2
、於教學組填寫申請表(或由本部網頁表單下載),再到圖資大樓3樓進修部庶務組繳交工本費50元。
3
、待繳畢費用,申請單送回教學組承辦人員即可。
4
、可通訊申請發,通訊申請另附工本費50、回郵信封貼足掛號郵資及聯絡電話。

學生各項文件證明申請單。

 

三. 學生請領成績單/證明書事項:
申請中文歷年成績單

1、同學須至進修部教學組櫃檯取申請單並填妥申請項目。
2
、至進修部庶務組繳交工本費每份10元。
3
、申請單須再繳回進修部教學組承辦人員。
4
、所申請之歷年成績單至進修部教學組向各學制承辦人領取。

學生各項文件證明申請單。
 
通訊申請中文歷年成績單
1、至本校進修部網站(https://dcee.tpcu.edu.tw)表單下載申請單
      並填申請項目。
2、申請費用以匯票繳交,匯票抬頭須填寫「城市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城市科技大學」。
3、郵寄下列資料至本校進修部教學 組收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項目及聯絡電話:
      ①工本費每份10。②回郵信封一個。③貼足郵票及聯絡電話。
      本校地址:112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2號。
學生各項文件證明申請單。
 
申請英文成績單、英文學位證明書、英文肄業證明書

1、準備資料:學號、系科別、護照基本頁影本、二吋照片(照片張數與申請數量同)。
2
、至庶務組繳交工本費英文成績單每份50元,其他英文證明書每份100元。
3
、作業期間:五~七個工作天。
4
、若須彌封者,請告知承辦人員。
5
、可通訊申請補發,通訊申請另附工本費英文成績單每份50元,其他英文證明書每份100
      
申請者可準備A4大小信封(請先填寫郵遞區號、地址及收件人姓名、 聯絡電話)
            及足夠之郵資,由學校代為寄達申請人。

學生各項文件證明申請單。

 

四. 學生辦理轉系(科)事項:
學生辦理轉系(科)事項
1、至教學 組領取轉系(科)申請表格。
2、依公告日期,完成申請手續(需填妥申請資料,並會簽完畢,於期限內送回教學組承辦人員)。
3、待學期成績出來後,依本校轉系(科)辦法由教學組提請轉系(科)審查委員會審核。
4、轉系(科)審查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同學。
備註:申請轉系(科)同學待審查結果通知後,再行換單繳費:合格者繳交轉入新系科學雜費
(學雜費繳費單另行補發),若審查不合格者,繳交原科系學雜費。
1 依大學部學則第五十條及專科部學則第十二條辦理。
2 教學組於每學期末公告轉系(科)申請日期,逾期概不受理。
學生轉系(科)申請書。

 

五. 學生辦理抵免學分事項:
學生辦理抵免學分事項
1、於開學前辦理加退選期間,持成績單正本至教學組領取申請表。
2、填寫學生抵免學分申請表和退課申請單,註明要抵免之科目名稱和學分數。
3、抵免之科目為專業科目時填妥資料需至系(科)簽核。
4、填寫撥款委託書,上貼本人或家長之存摺封面影本(帳號和戶名需清晰)。
5、將會簽完的抵免學分申請表、退課申請單、撥款委託書和成績單正本一併交教學組承辦人員。
6、將核章後之退課申請單告知該課程之任課老師。
學生抵免學分申請表。
學生退課申請單(共四聯)。
撥款委託書。 

 

加退選課事項

1、至教學組領取加退選課申請單。
2、至進修部教學組(
圖資大樓3樓)向各系科承辦人審核辦理。

3、驗證(專業科目跨科重補修請至該兩科主任辦公室核章)。
4、至進修部教學 組核發繳費單。
5、繳回加退選課申請單及繳費單,未繳回者視同手續未完成。

附加說明1、(選)科目退選進修部辦公室辦理 

             2、專業科目跨科重補修需經系科主任簽核同意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通識與體育選項網路選課注意事項
1. 『通識選修』課程:
夜四技:二年級上、下學期。

2. 請同學配合『網路選課時段』(已公告於進修部網站),於規定時間內完成【通識選修】課程選課。

3. 【通識選修】課程依班級人數總合,平均分配至各選項名額上限中。(例:同時段有4班學生,計180名;【通識選修】課程則規劃4門課程各約45名為上限)

4. 依網路選課作業方式為先選先取得,請同學顧及個人權益務必自行於『網路選課時段』上網選取課程,唯『網路選課時段』結束後,不得更換任何課程(除持有重大原因證明者,須教學組同意後協助處理)。

※ 本組將於『網路選課時段』結束後,採電腦亂數方式,將未上網選課同學自動加選至未達名額上限之各【通識選修】課程內,且不得再更換任何課程。若同學於『網路選課時段』未能上網選課,並於開學一週內持重大原因證明者,須教學組同意後協助處理。

※ 未上網選課同學,若不滿意電腦亂數方式產生之課程,於開學一週內,經教學組同意後,得退選課程,並辦理退費。唯【通識選修】課程設有畢業最低應修學分,故須於畢業前補滿【通識選修】學分,始可畢業。※補修時,所選修課程不得加選於已達名額上限之各【通識選修】課程內。

※ 除轉學生、復學生及重補修生外,本組不再辦理人工加選【通識選修】課程。